财政部近日下发《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,资金总额达526亿元。
通知内容截取:
一、为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,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,现提前下达你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)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(附件1),项目代码Z135080000028,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“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科目。
二、该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,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,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,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,城镇老旧小区改造,以及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。
三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,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接到预计数后30日内下达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,并做好预算编制、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。
四、该项资金使用时,按用途分别填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3“棚户区改造”、2210107“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”、2210108“老旧小区改造”、2210109“住房租赁市场发展”科目。
《通知》明确,该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,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,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、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,以及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。
“提前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,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需要。”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表示,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属于共同事权,中央要承担一部分资金,地方要承担一部分资金,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预算,能够方便地方进行明年预算的编制,提高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、准确性和科学性。
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泽彩表示,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中央重大惠民工程,提前拨付租赁住房保障、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资金,可以提升老百姓安居乐业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此次一次性提前下达资金预算总额526亿元,如何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使用效率广受关注。王泽彩建议,一方面要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需求底数,为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打好基础,针对部分地方有支出需求但存在财力困难的情况,经过严格审核论证后,也可及时或提前下达资金,以缓解因疫情等带来的地方财力紧张,切实提高该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社会效益。另一方面要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,按照“谁要钱谁设计指标”原则,严格执行“无绩效指标不拨款”规定,防止出现财政资金浪费、效益低下等问题。此外,还要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,促进直达资金覆盖的领域更广、规模更大、精准度更高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近年来财政部高度重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,连续4年对原本在下一年度拨付的一般性转移支付、专项转移支付、固定结算补助、重大项目支出等提前到当年四季度拨付。近期,财政部提前下达多项2022年度转移支付及补助资金。
白景明表示,财政部提前下达的预算支出基本都属于民生支出,表明中央财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,通过加大税收、社保、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,实实在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,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,体现了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。